甲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借给乙使用,并且明确要求乙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该电脑,但是没有告诉乙该电脑已经抵押给丙的事实。后来,丁发现乙的电脑,非常喜欢,便想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乙怕丁反悔没敢告诉丁电脑的来龙去脉。丁付清款项,取走电脑。关于本案的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该电脑已经抵押给丙,所以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电脑应当归丁所有
C、丙对电脑的抵押权消灭
D、丙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A、因为该电脑已经抵押给丙,所以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电脑应当归丁所有
C、丙对电脑的抵押权消灭
D、丙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A、乙占有甲出质的笔记本电脑
B、甲称自己盗窃得来的财物为自己经营所得而交由乙保管,乙深信不疑为其保管
C、甲擅自将丙委托保管的彩电转卖给乙
D、乙因甲不支付修理费而留置甲送修的表
A.甲向丙交付笔记本电脑即为履行合同义务
B.丙可依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C.该合同无效
D.该合同生效,但可撤销
A.4月30日甲的邮件
B. 5月1日乙的回电
C. 5月2日甲的回复
D. 5月4日乙的回复
A.甲、乙均无罪
B.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
C.甲无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D.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丙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11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丙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通过对丙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乙公司为向戊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丙银行以丁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戊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并说明理由。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A.双方订立的抵押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12日
B.双方订立的抵押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C.由于机器设备未能进行抵押登记,故在机器设备上未设立抵押
D.在机器设备上设立的抵押有效
2011年5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大型机器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机器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机器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机器。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机器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机器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1万元。在乙公司保留机器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 (1)甲公司发现一台机器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 (2)一台机器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末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 (3)甲公司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10万元: (4)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A、将飞度汽车变卖
B、将NOKIA手机赠给他人
C、将日用生活用品消费掉
D、将笔记本电脑借给他人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