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确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是: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食品安全法》
C.《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规定》
D.《产品质量法》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食品安全法》
C.《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规定》
D.《产品质量法》
缺陷车辆召回制度是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的政府依法对机动车辆实施管理的制度之一。”召回”就是通过发布公告等公开方式,对已经投放市场并存在产品缺陷的车辆,由厂家指定汽车维修站进行免费检测维修。生产厂家必须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由政府监督实施,以消除事故隐患。厂家还有义务让用户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中国汽车召回制度自2004年国庆起实施。中国汽车的坎坷召回之路终于通向柳暗花明处。从3月15日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规定指出,对于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汽车产品,消费者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采用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缺陷。
请结合案例试分析:
(1)消费者产生知觉风险的原因;
(2)消费者减少知觉风险的方法;
(3)企业应如何降低消费者知觉到的风险水平。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B.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C.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侵害之日起2年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