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1日,公民李某从其任职的电视剧影视中心取得本月工资收入2000元,以及剧本使用费6000元。
A.905
B.975
C.1065
D.1055
A.905
B.975
C.1065
D.1055
A.自己代理,原告
B.双方代理,王某
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被告
D.双方代理,原告
A.5840
B.9040
C.10000
D.10500
A.2056年3月5日
B.2057年3月5日
C.2057年12月31日
D.2077年12月31日
问题:对赵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2009年9月13日
B.2009年9月14日
C.2012年9月16日
D.2012年9月18日
请判断下面各个案例的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案例(1)
白鹭公司为上市公司,2006年3月,公司收购了百川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以后,百川有限责任公司改名为白鹭百川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白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协议完成后,白鹭公司将承担原百川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006年9月10日,某银行向法院起诉白鹭公司,要求其赔偿原百川公司为其他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应承担的连带责任1200万元,该担保事项起因于2000年12月原百川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未担保合同。原百川公司在成为白鹭公司的子公司之前,考虑到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尚未恶化,因而未确认任何与该担保有关的负债。
白鹭公司认为,既然其在购买百川公司时此项义务未体现在百川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因而不应为其承担责任。白鹭公司的法律顾问则认为,虽然该项义务未体现在百川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但根据收购协议,白鹭公司将承接原百川公司与其他企业所签订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因此,白鹭公司实际上仍需要承担1200万元的还款责任。考虑到如果确认相关负债很可能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白鹭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法律顾问建议白鹭公司可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006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该担保诉讼事项,白鹭公司在其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未确认任何负债,也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任何披露。
案例(2)
2003年7月,白鹭公司为其长期供货商提供一项银行贷款担保,被担保贷款本金为9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4%,根据合同,白鹭公司为该供货商取得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全额担保责任;此外,如白鹭公司代供货商偿付款项. 则白鹭公司可向供货商追偿。
因该供货商经营情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付到期贷款本息,银行于2006年10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货商及白鹭公司偿付到期债务。2006年12月31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白鹭公司预计很可能代供货商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为800万元。
鉴于白鹭公司代供货商偿付的款项按合同规定可以向供货商追偿,白鹭公司在其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了一项800万元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了一项800万元的应收款项。
案例(3)
2006年5月10日,白鹭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了一项商品销售协议,价值2000万元。2006年9月30日,白鹭公司将商品发往约定的港口,但是外商认为白鹭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在质量、规格方面不符合协议要求。双方协商不成,白鹭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外商无条件按协议支付货款。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尚未做出裁决。对上述仲裁事项,白鹭公司在200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做了披露(假定不考虑收入确认问题)。
案例(4)
2006年11月,白鹭公司发现凌峰股份有限公司假冒其商标生产销售某种产品,侵害了其商标权,为此,白鹭公司于2006年11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凌峰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000万元。基于所掌握的足够证据,白鹭公司预计很可能胜诉,并获得补偿1000万元。至2006年12月31日,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白鹭公司在200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就此项诉讼事项发生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做了披露。
案例(5)
2006年12月,白鹭公司因为急需资金,将所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经审核,贴现银行同意了白鹭公司的申请,并办理了有关手续。
白鹭公司就以上贴现事项在2006年度财务报表中未作任何披露。
要求:
(1)以上哪些事项属于或有事项,简单说明理由。
(2)以上各个案例当中,白鹭公司的会计处理合适吗?
2007年5月,南海市财税部门在对江华家具厂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江华家具厂2006年4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会计A因公受伤,在家休病假3个月。由于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B兼任A的会计工作,主要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又因为出纳B一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忙不过来,此时,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弟弟刚刚大学毕业,并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财务负责人决定让自己的弟弟C来帮忙,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日常现金收支的记账等出纳的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50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3)发生一笔销售退回业务,扣减当月销项税额1100万元。据查,该销售退回的家具系3月5日销售的,当日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2500万元;4月7日,因该批家具质量问题,对方全部退货;5月3日,收到购买方退还的该笔销售退回家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生产的三屉柜100个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没有进行相关缴纳增值税核算账务处理。该三屉柜销售单价(含增值税)为351元。 (5)从库房领出外购木材一批用于新建厂房,价款(不含增值税)为2761万元,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69.37元,该进项税额已在4月份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已知,江华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江华公司让出纳B兼任A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主管让其弟弟做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江华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江华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江华公司4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100万元是否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江华公司将自己生产的100个三屉柜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简要说明理由。 (5)江华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厂房,其进项税额在4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A.2014年1月1日
B.2014年12月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5年5月1日
双方6月13日的协议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
A.3 428.57
B.4 500
C.2 100
D.2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