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补足其差额;
B. 提供该出资以外的其他股东补足其差额;
C. 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 可以直接要求支付该出资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中的任何股东补足。
A.利息和利息率都是货币现象,不能用实际变量来解释
B. 利率调节货币供求,收入调节储蓄投资平衡
C. 储蓄由利率决定
D. 投资由利率和资本边际效率共同决定
A.货币余额加上商业银行的所有活期存款
B.M1加上储蓄存款,小额定期存款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密切替代品,这些替代品很容易转换为M1
C.M1加上所有可在6个月内变更为M1的资产
D.M1加上信用卡和借记卡余额
E.所有流动性强但本身不能用于日常交易的资产
A.北京 南京
B.杭州 厦门
C.南京 北京
D.厦门 杭州
以下关于中央银行的论述正确的是()。
A.中央银行的服务对象是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B.中央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
C.流通中的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负债
D.中央银行可以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
2011年6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出资20万元,乙以其设备折价出资16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12万元,丁以货币出资8万元; (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该合伙企业经登记于2011年6月20日成立。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1年6月25日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2011年7月1日,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3)2011年7月10日,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11年8月11日,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甲、乙、丙、戊之间仍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2011年8月15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仟。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同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南,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1年8月20日,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11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11年9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