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发生法律效力。
A.送达
B.加盖复议机关印章
C.双方签字
D.复议机关批准
A.送达
B.加盖复议机关印章
C.双方签字
D.复议机关批准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采取以下()行为方式。
A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行政争议进行调解
B申请人提出要求时,可以向有关组织或人员调查情况
C书面审查
D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或个人调查情况
A.诉前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
B.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A.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B.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C.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即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D.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A.李某遭到公安机关殴打的行为被公安机关确认违法,但公安机关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李某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B.赵某认为工商局确定的赔偿数额太低,或者对分为几次赔偿的方式不满意,或者对工商局逾期不予赔偿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
C.田某认为乡政府工作人员扣押其汽车和殴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损失,乡政府对自身行为不认为违法的
D.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为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A.行政赔偿决定
B.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
C.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
D.维持决定
2002年5月17日,申请人SEKWANG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EKWANG公司)以其所属“大勇”轮(DAE MYONG)于2001年4月17日在中国长江口附近海域(离上海南汇三甲港、横沙岛只有几十海里的长江口“鸡骨礁”附近)与“大望”轮(GREAT PRESTIGE)发生碰撞导致重大海损为由,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数额为417333计算单位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2002年6月11日,上海海事法院受理申请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已知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并通过《中国日报》、《解放日报》发布公告。公告期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上海市环保局)、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海渔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简称上海海事局)向上海海事法院递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上海市环保局诉称:该海损事故造成大量船载苯乙烯泄漏,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污染事故进行了检测及分析评估,有关费用属行政干预费用,不属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范围。请求驳回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
异议人东海渔监局诉称:我局依照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对海损造成的污染事故进行了检测及分析评估,有关费用不应作为限制性债权。此外,“大勇”轮船长未经英语培训,该轮属不适航船舶。请求驳回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
异议人上海海事局诉称:碰撞事故发生后,我局依职权已采取应急处置强制措施,并承担了大量费用,这些费用应作为行政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而不应作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对象和限制项目。请求驳回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
申请人SEKWANG公司辩称:对碰撞事故引起的损失包括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申请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的规定。各异议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
A、6年内
B、5年内
C、10年内
D、无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