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原则中,当票据丧火,失票人清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
A.行为地法律
B.所在国法律
C.付款地法律
D.本国法律
A.中国
B.新加坡
C.中国或者新加坡
D.香港特别行政区
A.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缺一则票据无效
B.当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所以追索权为第二顺序权利
C.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票据仍然有效
D.票据丧失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补救形式中的任何一种进行补救
A.票据权利是专指持票人向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利和追索权
B.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C.票据权利在持票人自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而自行消灭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A.失票人可以通知付款银行挂失止付
B.失票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张某享有票据权利,因其已付1万元对价
D.张某不享有票据权利,因其是恶意取得盗窃的票据
A.汇票无效,持票人请求出票人支付汇票金额
B.支票持票人自出票日起30日内提示付款被拒绝,他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
C.到期日前汇票持果人被拒绝承兑,他要求直接前手支付汇票金额
D.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持票人向票据保证人请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