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收入额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A.利息所得
B.股息、红利所得
C.稿酬所得
D.偶然所得
A.利息所得
B.股息、红利所得
C.稿酬所得
D.偶然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一项使用权的每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2009年考试真题)中国公民王某系国内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 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项目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 000元。 (2)从所任职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收入10 000元。 (3)从某杂志社取得发表一篇论文的稿费收入2 000元。 (4)从某大学取得讲座收入5 000元。 已知: (1)工资、薪金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见表1—4—1):
(2)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为2 000元/月。 (3)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4)假定王某取得的以上收入均由本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王某当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王某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王某当月股息红利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王某当月稿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计算王某当月讲座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及解析
某房地产公司2009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本月收到全部预收款,共计18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相关税金990万元,其他费用800万元,加计扣除额1600万元。 (2) 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2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价款为500万元,当月取得预收款100万元。(此两项业务不考虑土地增值税) (3) 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 已知: (1) 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2) 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要求: (1) 计算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2) 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T.对
F.错
2008年10月,某单位转让办公楼一幢,共取得转让收入10000万元,公司即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 0.5‰)。已知该单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20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 (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另外,该单位所在地政府允许在开发成本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基础上加计扣除 5%的费用。 请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计算该单位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A、转让土地取得的增值额
B、纳税人转让房产所收取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C、房产,且以房产价值或租金为计税依据
D、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A.受益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
B.发生支出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
C.企业发生的收益性支出不得在发生当期扣除
D.收益性支出一般直接计入费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