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刘某在入境时随身携带伪造的货币3万美元
B.王某得知石某走私进口了一批VCD影碟机后,即以20万元向其购买了500台准备在市场上出售
C.汤某因欠他人巨额债务,私自将其所有的独资企业免税的2辆进口高级轿车以市场价充抵债务
D.李某邀集两个朋友乘船到公海上接运走私的枪支弹药
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给王某
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在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A.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针对以下各种情况,分别说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何种审计意见,并说明理由。
(1)B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其利润占总利润的25%)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以审计问卷的方式商请其他注册会计师答复,没有获得回复。
(2)A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2008年1月1日对一台机器设备重新估计其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使用年限由原来的8年改为6年,净残值由原来的4000元改为2000元,此项估计变更影响本年度利润减少7370元。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认为此项变更合法、合理。
(3)A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销售一批y产品,按规定在当月确定收入1000万元,结转成本900万元。由于质量问题,该批产品于2009年1月15日退回。A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09年1月24日。A股份有限公司将该项销售退回事宜在200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附注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部分披露为:“本公司于2008年10月销售一批y产品,按规定在当月确认收入1000万元,结转900万元。由于质量问题,该批产品于2009年1月15日退回,本公司因此调整2009年1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注册会计师建议该项销售退回事宜应调整2008年度会计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A公司拒绝调整。(A公司本年利润为75万元)
(4)A公司作为某诉讼案件的被告,一旦败诉,将用公司部分资产赔偿,但金额无法估计。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注册会计师向A公司的法律顾问函证,也无法了解其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
(5)自2009年1月后,F证券大幅度下跌,A公司如果在3月10日将其拥有的F证券卖出,将导致570万元投资损失,A公司在2008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拒绝在2008年度会计报表中做出调整。
(6)A公司共计拥有36个子公司,符合纳入合并范围的有12个子公司,资产占总资产40%。利润占总利润72%的6个子公司的会计报表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王阳对其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合并会计报告及报表附注有关的资料进行复验,不满意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要求A公司予以调整,A公司拒绝调整。
A.范某的遗嘱全部被撤销,王某因此也不能取得另一幅画
B.范某出卖古画的行为无效,王某除了能取得另一幅古画以外,范某所买古画的余款应全部归王某
C.范某的遗嘱部分被撤销,王某能取得另一幅古画
D.范某出卖古画的行为无效,王某可以取得另一幅古画;余款一千元,还可以从范某的其他遗产中得到补偿
2003年10月8日,钱某与丁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钱某将其所有的商品房一套(面积以权威部门最后测定的数据为准)卖给丁某,总价款18万元,首付1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余款在2004年年底支付。首付10万元付清后钱某须将该房交与丁某居住。房款全部交齐后双方再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丁某依约履行了合同,钱某亦依约将房屋交与丁某居住,但一直未与丁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5年8月,钱某又将该房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姜某并在同年9月与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丁某得知后于2005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自己所有,判决钱某承担违约责任。钱某辩称:自己与丁某签订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因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68平方米,而出卖时因误测为57平方米,所以才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丁某。故请求撤销与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财2007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钱某与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兹定于2001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万股)的股东可以径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凡是持股量在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30万股以下的股东可以按照本通知所列会议议程填写表决票于10月10日前寄送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议程
(1)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方向的转型问题;
(2) 补选董事一人。
3.会议地点:某市某宾馆会议室
4.附件
关于公司所遇经营困难以及经营转型的方向的报告;
董事候选人简介;
表决票一张;
A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某
2001年9月15日
(公司公章)”
2001年10月10日,120名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公司经营所遇困难无法解决,经大会表决,90名股东同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长王某认为,赞成决议者超过出席人数的2/3,决议有效会后,小股东李某认为公司仅仅让其通讯表决,以董事会侵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
(1) 该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哪些违法之处?
(2) 作为小股东的李某,其有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
(3)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A.王某一方若已经从李某处取得对车辆的一部分补偿,保险公司在进行补偿时应当扣减这部分金额
B.王某一方可以就面包车的损失分别向李某和保险公司请求补偿,即可以获得双倍于车辆损失的补偿金额
C.保险公司向王某一方进行了车辆的补偿,并取得了向李某的代位求偿权,王某一方不得再对李某请求关于车辆的补偿
D.若王某一方放弃了对李某请求补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补偿保险金的责任
自己轧死自己能获得赔偿吗
2006年10月17日,蒲元朝将其所有的贵C33645号小货车向保险公司在仁怀市的保险代理点——仁怀市长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其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额为4万元。保险期限为2006年10月18日至2007年10月17日。蒲元朝当天便向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了保险费6343.68元。保险公司向蒲元朝提供交强险标志,交强险保险单正本和交强险保险费收据以及商业险的保险费收据和保险单正本。但保险公司未向蒲元朝提供商业险的保险条款。2007年2月16日,蒲元朝驾驶贵C33645号小货车从仁怀到贵阳,车上坐有蒲元朝的儿子蒲青宽。当车行至贵遵公路黑土坡施工区下坡路时,蒲元朝停车后下车小便。突然一辆车速很快的货车从旁边开过,震动了正在修建的不平路面,使贵C33645号车向下滑行。为了阻止车辆滑行造成事故,蒲元朝便去抱石头阻止车辆继续滑行,不慎被该车压在车轮下当场死亡。蒲青宽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了案。当地交警部门勘察了事故现场,并于2007年3月3曰出具了该案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蒲元朝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未到现场查勘。死者家属得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2007年5月,保险公司答复死者家属说该案不属于赔付范围,并于5月15日出具了拒赔通知书。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2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何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