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动巡航并防止前向撞击
B.在汽车制动瞬间,高速计算出四个轮胎的附着力,调整制动装置,保证车辆平稳
C.通过转向盘和其他汽车运动参数计算并判断汽车的转向运动状态
D.通过调节驱动车轮的驱动力来防止车轮滑转
A.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事故
B.按照规定该起事故中驾驶员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疲劳驾驶
C.该客运企业专职监控人员按照规定应至少有5名
D.客运企业的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对驾驶员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的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年
E.该事故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A.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类标准,该起事故属于一起重大事故
B.按照规定该起事故中驾驶员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疲劳驾驶
C.该客运企业专职监控人员按照规定应至少有5名
D.客运企业的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对驾驶员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的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年
E.该事故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未明示 上海一市民理赔获偿
2008年3月,上海市居民梁某将自己的一辆凌志轿车向华泰公司投保,险别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单背面规定了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的免责条款。时隔1个月,梁某的同事开着这辆轿车在沪宁高速公路上行驶,因为操作不当,车辆撞到路中央的隔离护栏,车辆和路面都受到了损坏。当梁某按保险条款向华泰公司提出4.9万余元的索赔要求后,华泰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保监发(××××)51号文曾规定“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属“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形之一,而梁某的同事正是这种情况,所以保险公司不该赔偿。
A.配合并建议交警部门采取远中端强制分流
B.分段隔离
C.封闭远端收费站
D.服务区引流
1997年11月20日19时10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省江宁县东山镇副业公司(以下简称“副业公司”)的驾驶员孙家福驾驶牌照号码为苏L10789的桑塔纳轿车,沿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9K+200M处时,突然发现前方路中有过往车辆失落的2×1.2平方米防雨布一块,因避让不及,车辆撞上路东护栏,致使车壳变形、发动机损坏、轮胎脱落、后备箱钢圈撞毁。乘坐于车辆前排的田树盛脑后被撞破,在后排乘坐的三人被抛出车外摔伤。其中,潘兴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闻思诚经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其胸部损伤程度为伤残九级,头面部损伤为伤残十级;王建英头部有多处肿块。
上诉人高速公路管理处为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其事业法人登记证上登记的职责或服务范围包括路政管理、公路养护、规费征收和经营开发,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受江苏省交通厅的委托,高速公路管理处行使路政管理和规费征收权力。据此委托,高速公路管理处可以对通过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的车辆征收车辆通行费和实施路政管理,可以对违反路政管理和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请问: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收取车辆通行费是否是实行行政管理行为,双方之间形成的是行政管理关系,还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本案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还是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