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发生下列()业务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A.为捐赠而购进的货物对外捐赠时
B.已抵扣税款的购进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C.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
D.水灾后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A.为捐赠而购进的货物对外捐赠时
B.已抵扣税款的购进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C.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
D.水灾后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A.已抵扣税款的购进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B.收到与销售额和销售量挂钩的返还款项
C.免税产品所用购进货物
D.将自产的货物对外捐赠
A.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B.分支机构(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C.非企业性单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
D.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个体经营者
A.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17000元
B.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136000元
C.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为368000元
D.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为487000元
E.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9670元
A.甲企业应纳加工费增值税,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B.甲企业应纳香烟增值税,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C.甲企业应纳加工费增值税,应纳消费税
D.甲企业应纳香烟增值税,应纳消费税
A.64940.17
B.13836.61
C.67264.96
D.67776.53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为100人。2008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购货业务: ①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 ②购入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上注明的价款为4万元。 ③购入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价款为2万元。 ④购入电力28万元并取得专用发票,其中6万元用于福利方面,其余均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2) 销售及其他业务: ①销售化妆品实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时用自己的车队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运费25.74万元。 ②提供非应税消费品的加工业务,共开具普通发票56张,金额合计为35.1万元。 ③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4万元。 ④本年取得出租房屋收入10万元。 (3) 本年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①销售成本共4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 22万元(不含税金)。 ②销售费用15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8万元。 ③支付滞纳金和行政性罚款5万元,支付购货合同违约金3万元。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数额。 (2)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消费税数额。(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3)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数额。(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 (4)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城建税(税率为7%)及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5)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A.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
B.将外购的食品发给职工
C.将外购的办公用品交付财务部门使用
D.将自行加工的半成品连续生产最终消费品
A.10766.67
B.38424.78
C.40666.67
D.49866.67
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4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进采煤设备一台,价款、税款合计351000元,运杂费6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负责运输,取得其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支付运输费用70000元。设备已运抵企业并安装完毕。
(2)购进生产用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7000元。该批材料已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
(3)生产原煤10000吨,对外销售原煤8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不含税销售额1800000元,货已发出。
(4)职工浴室用原煤800吨,按成本价160000元转账。
(5)销售洗煤14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000元,货已发出,款项已收取。
(6)用上述同一品质洗煤700吨支付发电厂的电费(生产经营用电),取得发电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2820.51元、增值税税款为34479.49元。
(7)伴采天然气4000立方米,全部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收取不含税销售额8000元。
(8)上期留抵税额48000元。
(注: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1.60元/吨;洗煤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70%;天然气单位税额2元/千立方米)
要求:
某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7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为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直接运往某面粉加工厂加工成精致面粉,加工完毕,企业收回面粉时取得面粉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为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企业将收回的面粉全部卖给某零售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为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某涂料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元;化工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地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400元,其中:运费1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000元,增值税税额85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涂料2500桶,并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15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押金29250元,并单独设账核算。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400元,已入账核算。
(5)为粉刷办公科室、车间,从成品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