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
招投标供应商违约处理案例
2004年5月9日,环宇公司参加了福建省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经评审后中标,并与采购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后环宇公司提出无法正常供货,并要求取消原供货合同。同年9月7日,福州市财政局对供应商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及有关文件规定,对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取消环宇公司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从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不得参加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同类项目的投标,并处没收该项目履约保证金。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本案例中,你认为财政局对供应商的处罚是否恰当?供应商环宇公司提出无法正常供货,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A.获取比选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比选公告中载明
B.发售比选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比选公告中载明
C.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参选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比选公告中载明
D.比选人是指组织比选采购的单位,参选人是指参加比选竞争的供应商。比选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比选管理办法关于比选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