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出钱,委托李某开发速溶无凝块豆粉配方技术()。
A、双方均为自然人,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B、自然人仍然可以订立技术合同
C、张、李未约定由谁就委托开发成果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利归李某
D、张、李未约定由谁就委托开发成果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利归张某
A、双方均为自然人,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B、自然人仍然可以订立技术合同
C、张、李未约定由谁就委托开发成果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利归李某
D、张、李未约定由谁就委托开发成果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利归张某
A张某本人没有提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请求
B张某没有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没有缴纳委托费用
C本人与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某法官是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D接受该指派,就会影响接受委托代理另一经济案件
E本人曾是管辖法院的法官
问题:(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复代理?请说明理由。(2)剩余租金应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A.居间
B.代理
C.买方代理
D.卖方代理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为孙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A.这些好处费就是王某应该支付的“佣金”
B.李某如将收取的“好处费”上交甲房地产经纪机构,就不存在违规行为
C.无论王某是否向李某支付“好处费”,都需向经纪机构交纳“佣金”
D.该经纪业务如果由于李某的过失给王某造成损失,则甲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王某、张某是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师。2011年7月,两人接受建筑公司指派,为公司承担的某公寓开发项目制作工程设计图,约定设计图责任由两人承担。2011年9月,两人完成设计图,署名为王某、张某。2012年3月,李某‘‘跳槽”到乙建筑公司,随身带走了该工程设计图的复印件。甲建筑公司获悉后,认为李某窃取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归还该设计图。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中的工程设计图的著作权归谁?并说明理由。
A.证人
B.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A.无被告委托
B.与被告人哥哥是朋友,应当回避
C.指定辩护无经济效益,完不成经济指标
D.刚刚从事律师工作不久,缺乏办理此种案件的经验
A.已满14周岁的无抚养人并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李某
B.已满16周岁靠乞讨为生的身心健全的张某
C.右腿残疾且无抚养人以维修电器为生的朱某
D.儿女在外打工自己双目失明的80岁的乔某
A不得接受乔某的委托
B在征得张某同意后,可接受乔某的委托
C无需征得张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乔某的委托
D无法律明文规定,由王律师自行决定
A.因其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张某以其监护人的身份指定受益人
B. 张某女儿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因为她是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
C. 因其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她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
D. 张某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其女儿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