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经营()业务。
A.股票和债券的承销
B.股票和债券的包销
C.股票的经纪和自营
D.债券的经纪和自营
A.股票和债券的承销
B.股票和债券的包销
C.股票的经纪和自营
D.债券的经纪和自营
A.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B.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 El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C.证券公司在境外参股证券经营机构,毖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D.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1993年10月
B.1993年1月
C.1992年10月
D.1990年12月
A.外国证券机构可以直接从事B股交易
B.外国证券机构可以申请成为中国证券交易所的正式会员
C.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以及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3年后不超过49%
D.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
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业协会和()。
A.证券公司
B.证券交易所
C.中国证监会
D.投资俱乐部
A.净资本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金额的120%,或者比上月下降20%的
B.净资本低于证券公司对外负债的10%的
C.证券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低于流动负债余额的120%的
D.综合类证券公司对外负债超过净资产8倍的
E.经纪类证券公司对外负债超过净资产2倍的
2002年8月13日,中国证监会刊登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撤销鞍山证券公司的公告》,其大致内容为:鉴于鞍山证券公司严重违规经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撤销该公司。鞍山证券公司自 1996年以来,一直在全国券商中排名处于前20名。而它的破产主要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外部来看,鞍山证券经历了中国金融业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的历程,证券公司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转到了证监会。但由于当时的鞍山证券已经是资不抵债了,对于这类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的态度是不予接收。所以,鞍山证券实际上是处于一种“两不管”的境地。从内部来看,鞍山证券的内部监管混乱,多处出现违规经营,比如私自挪用客户保证金、国债回购的违规操作等等,公司内部几乎没有任何形式的监督,公司的监事会也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1. 从鞍山证券退市案,你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启示? 请利用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予以分析。
A.在加入WTO时开放B股业务。外资证券商可直接从事B股业务,无需通过国内证券商与之合作
B.在中国加入WTO3年后,外国证券商、投资银行可与中国证券经营机构合资成立外资股份不超过33%的证券经营机构,从事A股、B股和H股以及政府债券的承销服务
C.合资证券公司可承销、自营和代理外币债券和股票,可承销本币证券
D.中国加入WTO后,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可与中国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外资股份不超过33%,3年后外资股份上限提高到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