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都生产销售“吃饭香”营养精,消费者以为是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实际上,乙公司生产、销售该产品比甲公司晚半年。而且甲公司这些年投入该产品的广告费达一百多万元。乙公司的产品来源于外地的丙公司,该公司在当地尚未进行广告投入。甲公司要求查处乙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合法理由是:( )
A.该产品是知名商品
B.“吃饭香”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C.乙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造成消费者误认
D.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乙公司销售营养精
A.该产品是知名商品
B.“吃饭香”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C.乙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造成消费者误认
D.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乙公司销售营养精
A.甲邀请乙公司的工程师吃饭,在席间竭力劝酒,并趁此套出了乙公司生产某项产品的保密技术
B.甲在一次闲聊时无意中听到了乙公司的工程师讲述的乙公司的商业秘密
C.甲利用引诱的办法获得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后,觉得获利的价值不大,就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乙,并允许乙利用
D.甲是乙公司的职工,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甲必须遵守乙公司的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但在甲离职后为了报复在乙公司获得的不公正待遇而向社会披露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
A.2.61
B.2.7
C.2.76
D.2.85
A.甲公司在A市工商局登记设立,但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B市,则甲公司的住所地在B市
B.某公司章程规定该公司只能生产塑胶产品,但该公司多次向胜利网络公司销售电脑配件,则该公司与胜利网络公司的销售合同无效
C.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但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必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了
D.公司章程对公司所有员工都具有约束力
A.甲公司生产的某种小家电市场占有率达60%,甲公司引进新技术对产品进行了改进,并将销售价格提高了30%
B.乙公司生产的牛奶在该地的市场占有率达55%,乙公司要求当地某超市在购物车上为其免费做广告,超市拒绝,乙公司停止向超市供货
C.某市自来水公司称由于很多用户的自来水龙头滴漏,造成严重浪费,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公司指定的几种品牌的水龙头,经查,自来水公司与指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并无利益关系
D.某市生产打火机的厂家众多,由于有的小厂家生产的打火机质量不合格,给该行业声誉造成影响,该市最大的打火机生产厂丙厂和丁厂的市场占有率达70%,两厂资金雄厚,决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打火机,以期将小厂家挤出市场
A.乙公司与甲经销商签订A产品的经销协议,规定甲公司违约,乙公司有权终止供货
B.规定甲公司不得经营与乙公司有竞争的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C.规定甲公司不得在其所在地以外地区销售A产品
D.乙公司每年支付给甲经销商货款的10%作为奖励
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B.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C.甲公司可以:自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A.1万元归属甲公司
B.1万元归属乙公司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增加报酬
A.甲公司将乙公司的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致使乙公司的客户将甲公司误认为是乙的子公司
B.甲公司将乙公司的商标突出使用在其经销的与乙公司类似的商品上,由于其商品质量低劣致使很多消费者到工商部门投诉乙公司
C.乙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某商标在中国家喻户晓,甲公司将该商标用在与乙经销的商品不相关的商品上,意图跟风促进销售,结果导致很多用户误认误购
D.某人将Chinapost注册为域名并在该网站上销售集邮产品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2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何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
A.甲应优先交纳20万元罚款
B.甲应优先赔偿乙
C.交纳罚款和赔偿处于同一顺序,甲应按比例清偿
D.按公司章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