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此条冲突规范属于()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A.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B.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C.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D.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A.都认为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法律规范
B.都认为国际私法的任务在于解决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C.都主张国际私法的间接调整手段的存在
D.都认为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中的核心规范
A、涉外民商事交往的存在
B、各国法律对同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规定的内容不同
C、各国法律效力的属人优越权与属地优越权的双重性
D、各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A.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
B.保障离婚自由有利于提高婚姻质量
C.离婚自由是绝对自由,是对人权的充分尊重
D.保障离婚自由与防止轻率离婚在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A.适用法院地法
B.适用行为地法
C.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
D.适用属人法与行为地法中确认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法
A.职权是一种基于掌握职权的人在组织中所居职位的合法的权力
B.职权包括法定权奖赏权和惩罚权
C.权威更多地与个人特征有关
D.权力和权威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