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张先生和刘女士曾经是同事,后来两人产生感情,并于1999年同居。两个人虽然关系非常好,但由于两
[案情介绍]
张先生和刘女士曾经是同事,后来两人产生感情,并于1999年同居。两个人虽然关系非常好,但由于两人都不是北京户口,而且一个户口在黑龙江,一个户口在广东,要办理结婚手续比较麻烦,又加上两个人都还没想过要孩子的事情,因此就一直没有登记结婚。2003年年初,张先生和刘女士为了表达各自对对方的感情,互相为对方购买了一份20年期生死两全保险。张先生以“妻子”刘女士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保险,刘女士以“丈夫”张先生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保险,保险金额都是10万元。
2004年年初,刘女士在外出购物的时候遭遇车祸身亡。事后,悲痛万分的张先生以受益人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但保险公司竟然以他与被保险人刘女士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为由拒绝了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