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和焦海是夫妻,后周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周丹委托其父亲周涛为诉讼代理人,焦海委托律师翟伟为诉讼代理人,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周丹以不愿意再见焦海为由不出庭,由其父全权代理
B.焦海以周涛过去对其有成见为由,申请周涛回避
C.焦海认为自己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即可以不再出庭
D.焦海因出国考察无法出庭,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由翟伟代其宣读意见书
A.周丹以不愿意再见焦海为由不出庭,由其父全权代理
B.焦海以周涛过去对其有成见为由,申请周涛回避
C.焦海认为自己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即可以不再出庭
D.焦海因出国考察无法出庭,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由翟伟代其宣读意见书
A.由国内一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国内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C.由国外居住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D.国内居住一方住所地和国外居住一方所地都有法院管辖
A.赵、田、孙、李、周作为合伙人各负担1万元
B.赵、田、孙、周分担5万元,李因不同意周入伙而免责
C.周一人独立负担5万元
D.赵、田、孙、李、周五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高热烦躁,神昏谵语,痉挛抽搐,口渴唇焦,舌质红绛,脉数有力。治宜选用
A.安宫牛黄丸
B.紫雪丹
C.至宝丹
D.小儿回春丹
A.神犀丹合安宫牛丸、紫雪丹
B.清瘟败毒饮合安宫牛黄丸
C.犀角地黄汤合至宝丹
D.犀地清络饮合安宫牛黄丸
A、苏合香丸
B、牛黄清心丸
C、安宫牛黄丸
D、紫雪
E、至宝丹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11月生育一子。2000年6月,县城一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征用被告所耕种的土地,被告因此而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25000元。2001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原、被告用婚后积蓄及被告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在被告户籍地建楼房一幢。2004年11月,原告以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形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以来,被告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原告的工资收入,被告2000年6月所得到的25000元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是双方结婚后取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主张婚后财产均分已是照顾被告了。被告则认为,其于2000年6月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25000元是其个人财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提取,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请问:该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