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期购入原材料100公斤,价款为57000元(不含增值税)。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5%,经查属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该批原材料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380元。该批原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为每公斤( )元。
A.545.3
B.573.8
C.604
D.706
A.545.3
B.573.8
C.604
D.706
A.545.3
B.573.8
C.604
D.706
A.11325
B.7500
C.3825
D.22500
商品代销业务
资料: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2月1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代销协议,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10月1日,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销售额是120000元,增值税为20400元。10月5日,A企业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支付的款项。
要求:登记双方的会计分录。
A.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B.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C.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D.上一年度销售额3亿元以上
E.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A.40
B.-10
C.160
D.210
A.4.55
B.4
C.4.25
D.5.6
A.4.55
B.4
C.4.25
D.5.6
商品代销业务
资料: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2月1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代销协议,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10月1日,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销售额是120000元,增值税为20400元。10月5日,A企业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支付的款项。并假定:(1)A企业与B企业签订的代销协议规定B企业应按每件商品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2)B企业对外售出商品,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甲商品销售额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10月1曰,A企业收到B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并向B企业开具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10月5日,A企业收到B企业支付的商品代销款(已扣手续费)。
要求:登记双方的会计分录。
A.3.01
B.107.27
C.110.27
D.109.56
(一)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芦花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一般纳税人)
企业地址及电话:沈阳市华山路88号 62746666
企业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开户银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华山路分理处 1655345
纳税人识别号:110100000010001
(二)本月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
2010年5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瓶装粮食白酒35吨,含税单价每吨2223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含税单价每吨468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存入银行。
2.用自产粮食白酒10吨,等价换取酿酒所用原材料222300元,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五一”期间,馈赠给关系单位瓶装粮食白酒3吨,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7吨。
4.从外单位购入薯类白酒4吨,含税价702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瓶装粮食白酒;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酒6吨,含税单价每吨2457元,货款存入银行。
5.委托另一酒厂为其加工酒精5吨,由委托方提供粮食,发出材料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回酒精全部用于生产套装礼品白酒20吨,含税单价每吨35100元,当月全部销售。
(三)实训要求
1.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芦花酿酒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登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明细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4.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2-2)。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该发票当月已经通过认证。 (2)外购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建筑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月已将该批建筑材料用于办公楼装饰。 (3)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从供货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供货方于3月16日将该批配件发出,但该企业本月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发票。 (4)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3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5)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车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该企业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3月31日该企业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已知:A型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该企业计算的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760.5÷(1+17%)×17%-(18.7+3.4+51)=37.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关于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有哪些不正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