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先后在两个工程项目投标,分别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但均未履行,致使招标单位甲蒙受损失9万元,招标单位乙蒙受损失24万元。投标前,建筑公司对招标人甲、乙曾提交履约保证金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则建筑公司还应赔偿()。
A.甲9万元,乙24万元
B.甲10万元,乙20万元
C.甲10万元,乙24万元
D.甲0万元,乙4万元
A.甲9万元,乙24万元
B.甲10万元,乙20万元
C.甲10万元,乙24万元
D.甲0万元,乙4万元
A.投标人使用伪造的许可证件
B.两份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均为李某
C.两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D.两个投标人均委托某咨询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A.甲公司应纳营业税60万元
B.甲公司应纳营业税30万元
C.甲公司应扣缴乙公司营业税30万元
D.甲公司应扣缴乙公司营业税60万元
[案情介绍]
1999年某区蔬菜公司在某住宅小区1号、2号楼之间的公共绿地上,建造了临时建筑“友好”菜站。1999年11月,在未获土地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的情况下,取得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自该房建造以来,先后在该房屋内进行了蔬菜、餐馆及美容等多种经营,给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为解决此问题,1号、2号楼的众多住户曾多次向某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检举、控告,请求某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此违章建筑施行管理,但均被某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以种种理由拒绝。众多住户提起了行政诉讼。
请问:
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何种判决?请说明理由。
A.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B.同刑事案件分别审判
C.同刑事案件由同一审判组织先后审判
D.同刑事案件同时由两个审判组织审判
[案情介绍]
1999年某区蔬菜公司在某住宅小区1号、2号楼之间的公共绿地上,建造了临时建筑——“友好”菜站。1999年11月,在未获土地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的情况下,取得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自该房建造以来,先后在该房屋内进行了蔬菜、餐馆及美容等多种经营,给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为解决此问题,1、2号楼的众多住户曾多次向某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检举、控告,请求某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此违章建筑施行管理,但均被某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以种种理由拒绝。众多住户提起了行政诉讼。
请问:
施工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该不该赔?
[案情简介]
1994年初,A保险公司先后承保B公司所属某广场的地下工程和主体建筑工程,包括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该广场建筑结构由三幢30层高楼、4层裙房和10米深的地下室组成。
1994年4月19日,在基坑开挖近两个月后,由于拉森钢板桩打桩引起震动,致使周边土体向坑内位移,坑底土向上隆起,造成周边建筑物及土体水平位移和垂直沉降。距基坑北侧拉森钢板桩仅0.7——1.0米处的C工厂主厂房发生墙体及地面开裂和倾斜,引起工厂电焊条流水线生产异常,产出废品。C工厂请当地建筑科学院对厂房及设备进行检测和鉴定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设备费用226万元,建筑物损失费用168万元,停产损失约50万元,合计人民币444万元。经过沟通,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此后,B公司在进行基坑围护后,仍在继续挖土。1996年3月,C工厂向法院起诉,诉讼索赔金额1650万元,同年8月又追增至2314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指定U大学鉴定事故原因,指定V会计师事务所对损失进行审计。经分析,本事故由以下几个原因导致:1. 地质条件差。基坑土3—14米为二层灰色砂质粉土,属严重液化土层,具有产生流沙的特性。在基坑开挖中个别工程桩附近发生过管涌现象;2. 基坑围护结构方案不完善。拉森钢板桩支撑强度不足,H型钢垂直支撑不到位,影响整个支撑系统的刚度。3. 施工质量差。在C工厂厂房旁基坑挖土时,工程方先挖土后加钢板桩支撑,基坑施工顺序颠倒。钢板桩土方放坡不足,致使铜板桩上端倾斜、塌方;4. 施工管理不善。在C工厂厂房旁堆放大量钢筋等物,基坑地面负荷过重,导致拉森钢板桩弯曲变形,基坑周边土体位移;经过对相关损失进行审计、审核,A保险公司最终赔付第三者财产损失4044455元,加上各种鉴定及评估费803800元,保险公司总计支付4848255元。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A.破坏生产经营罪
B.非法占用耕地罪
C.滥用职权罪
D.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A.投标无效,失去中标的机会
B.继续开标
C.重新招标
D.从四家单位中直接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