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生活“三废”
B.工业“三废”
C.生物性污染
D.交通污染
E.电磁辐射
A.技术环境
B.自然环境
C.社会文化环境
D.政治环境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也排放了废水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排放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A.造纸厂没有任何过错
B.另一工厂也排放了废水
C.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D.超过诉讼时效3年
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应同进采取回收净化措施
B.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C.《工业企业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工业企业“三废”排放标准》应同时贯彻执行
D.防止污染和其它危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以上均不对
排人塘内,这将严重威胁虾苗的生长和生命。为此,唐、余二人要求造漆厂采取排污措施。造漆厂以所排废水量有限不至于毒死。否则,造漆厂不负任何责任。1993年5月,唐、余二人在未通知造漆厂的情况下,投放虾苗30000尾。投放后,唐、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厂检验。造漆厂虽然对唐、余二人没有通知其即投放虾苗的行为表示不满,但厂方仍派员一同到现场查看。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1000尾。厂方将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证明确系造漆广所排废水中毒而死。但是,经化验,造漆厂排放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唐、余与造漆厂之间关于如何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唐、余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造漆厂赔偿损失。问(1)造漆厂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造漆厂与唐、余二人所订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有无效力能否成为造漆厂的免责事由
A.正确
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