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突水事故后,在唯一出口被堵无法撤离时,应()。
A.沉着冷静,就地避险救灾
B.等待救护人员营救
C.潜水脱险
D.绝望
E.注意保暖
A.沉着冷静,就地避险救灾
B.等待救护人员营救
C.潜水脱险
D.绝望
E.注意保暖
A.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在进行协商处理
B.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
C.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员应迅速报警,让伤者等警察来了再处置
D.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
燕京饭店认为,陈某操作失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为饭店淋浴安装有安全阀,打开水源,水先从下面的水龙头流出,调好水温后,再打开安全阀,水才从喷头中喷出。陈某则认为,所谓安全阀只是水流方向切换器,正是冷热水管出水量不好控制,才导致自己受伤。
问:酒店的解释合法吗?
A.因为在高速公路出口处,车辆处于停滞状态,所以为了预防事故,使后方车辆无法接近而紧急制动
B.因为如果从高速公路进入一般道路的话,对于速度的感觉会变得迟钝,所以持续维持现在的速度
C.在已经错过出口地点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停车或者是倒车,从下一个出口出去
D.在行驶至出口之前,维持车速;在接近出口时,加速迅速驶出
[案情介绍]
被保险人俞某于2003年7月5日在某市一公园游园时遭雷击,当即昏迷倒地,被送往附近甲医院急救。入院后他在给予心脏按压、电击复律等抢救措施后苏醒,于2003年8月4日好转出院。出院时被保险人神志清楚,一般情况尚可,除四肢肌力较差外,无其他明显异常。
由于被保险人购买了该公园的游园月卡,而在购月卡时同时投保A保险公司“旅游景点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被保险人在出院后向A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A保险公司在接到该理赔申请后,经调查研究,认为暂时不符合理赔条件,请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起满180天后做伤残鉴定。
同年12月20日,被保险人因左下肺癌伴两肺转移入住该市乙医院,第二天患者本人放弃治疗,要求自动出院,并于出院回家后的当天身故。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于2004年1月14日向A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要求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在申请人提供的理赔材料中,乙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列明的死亡原因是“肺癌”,因此,A保险公司又作了进一步调查,发现被保险人于2003年7月2日(雷击事故发生前)因“咳嗽、乏力三月”入住该市丙医院,CT检查示左下肺癌伴两肺转移。
被保险人在发生雷击事故后未满180天就死亡,因此无法做意外伤害伤残鉴定。同时,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列明的死亡原因是“肺癌”。在这种情况下,A保险公司对本案的理赔出现了争议,具体有三种意见:
一、拒赔。持拒赔意见者认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列明了死亡原因是“肺癌”,而“肺癌”是疾病,不属意外伤害,因此,A保险公司应该拒赔;
二、全额理赔。持全额理赔意见者认为,虽然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列明了死亡原因是“肺癌”,但被保险人遭雷击是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被保险人在遭雷击后180天内死亡,在无法判断雷击事故是否为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释,因此,A保险公司应全额理赔;
三、比例理赔。持比例理赔意见者认为,虽然被保险人遭雷击是意外伤害事故,事实上也确实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但被保险人在遭雷击前已确诊“肺癌”,因此,应该认为被保险人是在“肺癌”和雷击两种原因的作用下死亡的。所以,本案应根据“事故寄与度”原则,确定理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