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甲地板公司的推荐,李女士购买了名为“巴西红檀”的木地板,随后由公司派人到李女士家中进行了铺装。时隔不久,李女士在媒体上看到,当前国内市场上根本没有“红檀”这种珍贵木材。于是李女士找到甲地板公司要求解释并赔偿其损失
。该地板公司承认是以“巴西红檀”的名义将真实材质为“子京木”的木地板售给了李女士,同时辩称,由于市场不规范,木地板没有统一的名称,市场上都将“子京木”称为“红檀”,甲地板公司没有对李女士进行欺诈的故意。
【问题】(1)甲地板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2)李女士可以获得哪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