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两年前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1000份股票,两年期间,分红两次,分别是0.3元和0.2元,当前张先生
A.0.1667
B.0.203
C.0.233
D.0.2667
A.0.1667
B.0.203
C.0.233
D.0.2667
A.15.07
B.15.08
C.15.09
D.15.15
A.15%
B.15元
C.30元
D.20%
E.25元
A.102
B.100
C.102.5
D.105.5
A.0.12
B.0.135
C.0.155
D.0.2
A.200
B.300
C.500
D.700
(1)2月25日,以每股4.6元的价格在证券市场上购入了B公司股份10万股,合计46万元,另发生交易费用1万元。
(2)5月10日,B公司宣告股利分配方案,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元。
(3)12月31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5元/股。
(4)2010年12月31日该股票交易的收盘价格每股4元。
(5)2011年2月17日,公司以每股3元抛售B公司股票。
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A.12%
B. 14%
C. 13%
D. 15%
卓韵公司为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卓韵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卓韵公司股票。2011年12月,卓韵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卓韵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卓韵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5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卓韵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11年12月20日,卓韵公司召开董事会,卓韵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卓韵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2011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5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0元的价格买入卓韵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12年1月5日,甲以每股24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12年2月15日买入卓韵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卓韵公司的股东,丙从卓韵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L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2年2月23日要求卓韵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2012年4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1个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2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卓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买入卓韵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A.0.1231
B.0.2462
C.0.2631
D.0.1931
A.保险合同
B.借款合同
C.抵押合同
D.评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