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传真:“欲购中国一级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广州,2004,年4月10日至
A.合同并未成立
B.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至15日期间装船
D.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A.合同并未成立
B.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至15日期间装船
D.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2000年6月,日本横滨某公司(简称横滨公司)与大阪某公司(简称大阪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横滨地方法院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大阪公司返还横滨公司货款15000万日元。但因大阪公司在其本国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该项债务,执行法院便作出债权扣押令,追加由大阪公司投资参股的中国青岛某公司(简称青岛公司)为债务第三人,并责令青岛公司将大阪公司在该公司的投资款人民币485万元予以扣押。2001年2月,日本国法院依据《海牙送达公约》,通过其中央机关经我国司法部将上述债权扣押令送达给青岛公司。青岛公司收到债权扣押令后认为,本公司虽系与该案被告合资成立,但与其在国内所欠债务无关,日本法院欲将该案被告在国内所欠债务转嫁给本公司,没有道理。况且,本公司系中国法人,只接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没有义务履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因此,该公司拒绝履行该债权扣押令。
请问:(1)青岛公司拒绝履行该债权扣押令是否合法?
(2)如果横滨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能否获得准许?
A.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
B.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
C.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D.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A.日本国某公司在日本国内销售其一处在中国境内的房产
B.某中外合资企业在北京销售其一处在上海的厂房
C.某外贸公司销售其一处在美国的房产
D.某国内集团公司在德国销售其一处在德国的房产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德国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德国公司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
D.德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德国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德国公司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
D、德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A.甲赠送乙外国友人一幅中国山水画
B.葛某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500台电子计算机
C.98抗洪期间,某公司捐赠1000个活动帐篷给灾民
D.甲答应在乙结婚那天赠送一辆奔驰跑车给乙
A.购物服务公司
B.百货商店
C.录像机制造商
D.广告公司
北京某公司进口10辆日本汽车,货物到达天津口岸后,应直接向天津检验检疫局办理报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