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票据法》规定,票据上未记载票据付款地时,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支票上末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支票上末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A.视为拒绝承兑,承兑人不负付款责任
B.持票人只能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请求付款
C.该记载只约束收款人,经背书转让取得汇票者,其票据权利不受该记载影响
D.视为没有记载,票据到期日付款人仍应无条件付款: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A.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缺一则票据无效
B.当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所以追索权为第二顺序权利
C.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票据仍然有效
D.票据丧失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补救形式中的任何一种进行补救
A.背书不连续
B.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D.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汇票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之一,他和其他票据债务入一样,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B.汇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完成后,就表示他承担了票据的承兑、付款义务,他始终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
C.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该记载事项同样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D.,汇票的持票人为出票人时,汇票的其他债务人仍应在汇票遭到拒绝付款后对出票人所持汇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