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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钱某生有三女甲、乙、丙,并收养一子丁。甲早年因公殉职,遗有一子戊。丁成年后常年经商,家境殷实,却与钱某关系趋于恶化,拒绝赡养钱某。钱某去世后,留下遗产若干。丧事悉由乙、丙料理,期间,丙因伤心过度突发脑溢血去世,遗有一女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戊得代位甲继承钱某之遗产
B.戊与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C.庚属于转继承人,得继承丙之应继份额
D.丁因拒绝赡养钱某,因此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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