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损失的索赔中,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种损失一般是指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
A.实际损失
B.精神损失
C.可得利益损失
D.财产损失
A.实际损失
B.精神损失
C.可得利益损失
D.财产损失
A.无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B.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C.是否有权索赔根据损失程度而定
D.是否有权索赔由双方协商而定
A.违反合同一方违反合同后所实际获得的利益
B.没有违反合同一方在合同得到履行时能获得的全部利益
C.没有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全部收益
D.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A.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在承担了赔偿金后,就免除了履约责任
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
C.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此时就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
D.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因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对方产生损失,此时不论损失多大,均只应向损失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A.当在代为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受领一方应当要求代为履行人承担责任
B.当在代为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受领一方应当要求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C.当在代为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受领一方应当要求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的代为履行人共同承担责任
D.代为履行人不只是代为履行债务,同时还要承担履行的所有法律后果
A、包括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B、包括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后应当能获得的利益
C、不包括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D、“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会造成的损失”
国际索赔
一、案情介绍
日本A公司向马来西亚M公司出售一批原铁2000吨,然而M公司在收货后发现有不少原铁尺寸与合同不符,包装参差不齐,货物出售给顾客后,当地用户向M公司提出严重的道德上的抗议和对以后交易的警告。在M公司向A公司发出的订购另一批1000吨原铁的要约中,M公司提出下列索赔警告:“鉴于我们是老客户,我方暂时对上次交易你方的违约不提出索赔,但我方将保留这一权利。如果你方这批货物再像上批货物出现包装不良及尺寸不符,我方将连同上批交易中你方不良品部分一起提起索赔。”在要约中M公司还对货物尺寸、包装附加了更详细的条件。
二、案件结果
A公司承诺了M公司提出的附加条件,并与M公司签订合同,在对第二批1000吨原铁的交易中给予了充分的注意,装运了良好的货物,M公司也很满意,未再提起正式索赔。
三、基本理论
索赔的警告是指索赔人在合同订立前、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后向可能违约的相对人(绝大部分情况下是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的如对方违约将向其索赔的警告。索赔的警告不是正式索赔,主要起到一种警示作用。为避免索赔的发生和在损失发生后顺利地提起索赔,当事人还是在交易中预先向对方提出索赔的警告为宜。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当事人可以清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A.违约金
B.保证金
C.定金
D.赔偿金
A.仅可请求违约金
B.仅可请求定金
C.可同时请求违约金和定金
D.只能在违约金和定金中二者择一
A.违约方承担
B.守约方承担
C.双方平均分担
D.双方公平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