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了查处碧水股份公司违法经营一案,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执法权?()
A.进入违法行为场所调查取证
B.查阅、复制与碧水公司违法业务有往来的大地公司的证券交易记录
C.有证据证明碧水公司正在隐匿涉案资金,经过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将涉案资金予以冻结,并扣划到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D.对碧水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A.进入违法行为场所调查取证
B.查阅、复制与碧水公司违法业务有往来的大地公司的证券交易记录
C.有证据证明碧水公司正在隐匿涉案资金,经过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将涉案资金予以冻结,并扣划到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D.对碧水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A.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公开发行了股份
B.公司的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C.公司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D.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公司股份总额的30%
A.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
B.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投资者继续收购
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投资者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的,可不发出收购要约
A.3%
B.5%
C.10%
D.30%
甲公司拟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股票上市的乙公司的股份。甲公司拟订的方案要点如下。
(1)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丙企业订立协议,受让丙企业持有的乙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乙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批准。
(2) 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丙企业必须在3月内将该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3) 收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批准前不得履行。
(4) 收购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如果继续进行收购,即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60%股份的要约。
(5) 如果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6) 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甲公司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7) 为了减少甲公司控制乙公司的成本,甲公司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将所持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了丁公司。
问题:分别说明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方案存在哪些不当之处,为什么?
A.公司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B.公司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C.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D.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C.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D.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A.卖出时每减少5%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B.卖出时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C.在6个月内不得卖出
D.卖出时所得收益归发行股票的公司所有
B.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C.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1年
D.在心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