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电视机厂于1993年5月申请“青岛牌”商标用于其生产的电视机上,该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电视机厂不服。另一录音机
厂见某电视机厂被驳回,于是在自己生产的录音机上使用未注册商标“青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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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A.电视机厂向刘某赔礼道歉
B.电视机厂向刘某支付使用作品的报酬
C.电视机厂向刘某赔偿损失
D.确认电视机厂的行为是合理使用,驳回刘某的起诉
A.通知甲和乙送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B.均未使用的由双方抽签决定
C.同日使用的由双方进行协商
D.驳回甲和乙的申请
A.通知甲和乙送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B.同日使用的可由双方进行协商
C.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抽签决定
D.驳回甲和乙的申请
A.产品质量低劣不加改进
B.自行转让该商标
C.有效期届满尚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
D.自行在注册商标上增加了图形
A.该商标属于注册不当
B.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C.同心虽是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但文字本身具有其他含义
D.同心商标注册已满五年,利害关系人不得再申请撤销注册
问: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葵花”牌商标的专用权应当授予谁?
A.乙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B.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C.甲厂和乙厂协商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D.甲厂和乙厂抽签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A.乙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B.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C.甲厂和乙厂协商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D.甲厂和乙厂抽签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问题:本案应如何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