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2004年9月12日宣告明乐收音机厂破产,并于同年9月20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该厂,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报告要点如下: 1.明乐厂资产总额32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510万元,长期投资205万元,固定资产1800万元,其他资产685万元;负债总额65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000万元,长期负债500万元。 2.明乐厂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为: (1)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120万元,应交税金270万元。 (2)短期借款2500万元,其中:2003年10月21日,以明乐厂厂房A,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民欣支行共贷款1300万元;2004年2月8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民欣支行信用贷款1200万元。 (3)应付帐款15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①欠甲公司2003年7月到期货款100万元,经公司多次催要无效后,于2004年4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明乐 ②欠乙公司2004年3月1日到期货款120万元。于2004年4月20日,应乙公司的要求,明乐厂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规定,如果在2004年7月20日明乐厂仍然不能支付乙公司120万元欠款,则以明乐厂办公楼折价抵偿乙公司欠款。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③欠丙公司2004年4月10日到期货款80万元,但丙公司在2004年10月低价转让全部债权给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某公司。 (4)其他流动负债合计1610万元。 3.经评估确认,明乐厂厂房A变现价值为40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150万元。 4.明乐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5万元。 5.在企业资产中,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600万元,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安置职工的政策计算认定,用于安置明乐厂职工的费用为600万元。 根据以上所提供的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中国建设银行民欣支行的破产债权额为多少? (2)明乐厂欠甲,乙,丙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为什么? (3)明乐厂的破产财产应为多少?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应按何种顺序分配? (4)中国工商银行民欣支行应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