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外国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是(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D.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D.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A.P在V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与其投资不对等
B.V可以经营新闻业务
C.如果V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则不得转变成其他法律形式
D.V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领导的总经理负责制
A、错误
B、正确
A.外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B.外国某自然人同中国某公司,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双方通过订立合作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企业
C.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某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D.外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A.由华士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英国法院中请承认和执行
B.由华士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英国法院承认执行
D.由华士公司向伦敦仲裁机构申请承认和执行
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
A它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
B其代表人或代理人由外国公司指定
C其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D以自己的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在马来西亚注册登记成立的“盛誉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誉公司)在2000年1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上海设立了一个商务办事处,指定中国公民李某为该商务办事处的代表人,并拨付人民币100万元,以作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其在中国登记的名称为“马来西亚盛誉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上海办事处)。因该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北京,于是决定在北京设立一家独资公司,2001年5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300万元人民币,名称为“盛荣有限公司”。2002年8月,盛誉公司打算在中国购买一批体育保健用品,并决定将业务交给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处理。于是两者先后分别与上海市某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保健品公司)签订了体育保健品买卖合同。盛荣有限公司收到保健品公司的供货后,便按约支付了全部货款;而上海办事处却因资金周转困难,在约定的期限内只给付了1/3的货款,尚有90万元货款没能清偿。后来保健品公司多次索款未果。2002年12月保健品公司以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办事处清偿债务90万元,并要求盛荣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皆为盛誉公司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当上海办事处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作为盛誉公司的分支机构——盛荣有限公司有义务代其偿还。上海办事处的代表人李某认为:所欠保健品公司的债务应向盛誉公司追偿,因为合同是以盛荣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办事处只是从中联系,不能以办事处的财产清偿。
请问此纠纷应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