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南海市财税部门在对江华家具厂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江华家具厂2006年4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2007年5月,南海市财税部门在对江华家具厂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江华家具厂2006年4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会计A因公受伤,在家休病假3个月。由于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B兼任A的会计工作,主要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又因为出纳B一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忙不过来,此时,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弟弟刚刚大学毕业,并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财务负责人决定让自己的弟弟C来帮忙,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日常现金收支的记账等出纳的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50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3)发生一笔销售退回业务,扣减当月销项税额1100万元。据查,该销售退回的家具系3月5日销售的,当日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2500万元;4月7日,因该批家具质量问题,对方全部退货;5月3日,收到购买方退还的该笔销售退回家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生产的三屉柜100个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没有进行相关缴纳增值税核算账务处理。该三屉柜销售单价(含增值税)为351元。 (5)从库房领出外购木材一批用于新建厂房,价款(不含增值税)为2761万元,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69.37元,该进项税额已在4月份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已知,江华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江华公司让出纳B兼任A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主管让其弟弟做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江华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江华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江华公司4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100万元是否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江华公司将自己生产的100个三屉柜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简要说明理由。 (5)江华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厂房,其进项税额在4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009年5月,南海市税务部门在对江华家具厂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江华家具厂2008年4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 会计A因公受伤,在家休病假3个月。由于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B兼任A的会计工作,主要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又因为出纳B一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忙不过来,此时,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弟弟刚刚大学毕业,并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财务负责人决定让自己的弟弟C来帮忙,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日常现金收支的记账等出纳的工作。 (2) 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50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3) 发生一笔销售退回业务,扣减当月销项税额1100万元。据查,该销售退回的家具系3月5日销售的,当日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2500万元;4月7日,因该批家具质量问题,对方全部退货;5月3日,收到购买方退还的该笔销售退回家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将生产的三屉柜100个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没有进行相关缴纳增值税核算账务处理。该三屉柜销售单价(含增值税)为351元。 (5) 从库房领出外购木材一批用于新建厂房,价款(不含增值税)为2761万元,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69.37元,该进项税额已在4月份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已知,江华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 江华公司让出纳B兼任A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主管让其弟弟做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江华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江华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 江华公司4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100万元是否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 江华公司将自己生产的100个三屉柜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简要说明理由。 (5) 江华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厂房,其进项税额在4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A.缴纳行政罚款20万元
B.直接赞助南海市希望小学10万元
C.企业为职工上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D.缴纳银行罚息5万元
2008年1月,南海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国华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7年2月15日,国华公司收到一张由国华公司和永昌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国华公司的会计人员宋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财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永昌公司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给永昌公司用于账务处理。 (2)2007年3月10日,会计人员夏某发现一张由江海公司开具的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夏某要求江海公司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江海公司的印章。 (3)2007年5月7日,会计人员孙某发现一张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孙某仍对该原始凭证进行了账务处理。 (4)2007年6月10日,职工代表张某要求在本厂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本厂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遭到了厂长刘某的拒绝。 (5)2007年7月10日,经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的批准,本厂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赵某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大华公司。 (6)2007年8月1日,国华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两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由总会计师李某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该批会计档案于8月15日销毁。 (7)2007年9月10日,厂长刘某以总会计师李某“擅自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为由,撤销了总会计师李某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宋某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夏某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会计人员孙某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职工代表张某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赵某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大华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国华公司在销毁会计档案的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7)刘某撤销总会计师李某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A.9
B.9.21
C.9.5
D.9.51
2013年年初,税务部门在对某企业汇算清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检查时,认为该企业以下几项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 (1)2012年5月,该企业购人大型货车一台,购置总成本100万元,使用期为10年,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残值比例按5%)。 (2)2012年7月,该企业为解决职工子女入托问题,直接向某幼儿园捐款3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以及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将购人机器设备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A.2007年5月10日
B.2007年5月20日
C.2007年6月5日
D.2007年6月12日
A.东顺区人民政府
B.南海市国家税务局
C.东顺区国家税务局
D.南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