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两人均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2006年,李文因患有精神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
A.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江成的老家赵县人民法院
C.李文现在住所地石家庄顺义区人民法院
D.双方当事入婚姻缔结地法院
A.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江成的老家赵县人民法院
C.李文现在住所地石家庄顺义区人民法院
D.双方当事入婚姻缔结地法院
A.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江成的老家赵县人民法院
C.李文现住所地石家庄顺义区人民法院
D.双方当事人婚姻缔结地法院
中国公民赵某(女) 与居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美籍华人刘某(男) 系夫妻,2000年8月7日赵某以两人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判决书于2000年10月12日送达双方当事人。
A.由国内一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国内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C.由国外居住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D.国内居住一方住所地和国外居住一方所地都有法院管辖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毛某(男)和李某(女)自由恋爱并准备结婚,婚礼临近,李却因误食农药而住院。为不改变婚期,毛家决定让邻居丙代替李,于是毛和丙去婚姻登记机关登了记,并由丙代替李举行了婚礼。
李某病愈后就与毛某共同生活,没料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丙投身毛的怀抱,便与丙
争吵,丙声称自己是和毛某登了记、拜了天地的夫妻,虽然结婚证上的名字是李某,但实际上自
己是毛的妻子,李某愤怒之下向婚姻登记机关投诉,要求维护她和毛某的婚姻关系。
试分析:
冒名顶替领取结婚证是否有效?合法的夫妻应该是准?
A.达成即生效,即10月25日
B.分别计算,即对于夏某是10月28日,对于魏某是10月30日
C.魏某签收之日,即10月30日
D.该调解书无效
A.家庭共同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
C.苏某的个人财产
D.其儿子的财产
A.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
B.张某在某基层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
C.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
D.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