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A.审查
B.鉴定
C.许可
A.审查
B.鉴定
C.许可
A.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
B.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
C.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D.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E.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
A.新闻网站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发行、经营、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B.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中,专职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在岗人员
C.在新闻采编活动中因违法违纪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员以及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
D.新闻网站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网站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者兼职为新闻网站提供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
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行政管理方面()
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修正)
C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D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E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A.授权
B.委托
C.许可
D.管制
A.授权
B.委托
C.许可
D.管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以下三类:(一)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二)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三)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行政法规,设立()前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设立()本条第一
:A.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B.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C.第(一)项、第(三)项;第(二)项
D.第(二)项、第(三)项;第(一)项
A、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C、从事危险物品活动的合法资质
D、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