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对法律规避的效力在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方面存在着较大分歧,大致有( )。
A.肯定规避外国法的效力
B.肯定规避内国法的效力
C.仅否定规避内国法的效力
D.所有的法律规避行为均为无效
A.肯定规避外国法的效力
B.肯定规避内国法的效力
C.仅否定规避内国法的效力
D.所有的法律规避行为均为无效
A、肯定规避外国法效力
B、仅仅否定规避内国法的效力,对规避外国法的效力不作规定
C、规定所有法律规避行为均为无效
D、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A.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
B.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是国内立法
C.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各国之间的协议意志,国内法的效力依据是国内统治阶级的意志
D.国际法由一个凌驾于各国之上的国际司法机构执行,而国内法由国内司法机关实施
A.在我国对赌协议的司法实践中,对赌协议的效力要是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认定
B.对赌协议如果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之一,即为无效
C.由于我国立法中尚无对赌协议的相关概念,因此在我国对赌协议是无效的
D.对赌协议的效力首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是不能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A.对国防事务的立法权为中央专有,对国防事务的行政权则完全交给地方政府
B.中央对事关国家主权的公安事务,如国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实行专门管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与秩序的主要工具——警察,则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管辖
C.在高度集权的司法体制下,所有司法制度都由中央立法并实施,所有司法机关都由中央建制并管理,地方不得插手
D.全国范围内的产业事项由中央政府管理,局部范围的产业事项由地方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管理
A.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
B.适用法院地法
C.适用有关法律关系准据法所属国的法律
D.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
A.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B.合同的方式
C.合同中的法律选择条款
D.合同的成立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