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羊绒生产厂2001年全年销售收人为190万元,支付成本80万元,支付各种费用60万元,向希望小学捐赠7
A.50万元
B.44万元
C.43万元
D.40万元
A.50万元
B.44万元
C.43万元
D.40万元
某工业企业2012年资产总额是2960万元,在职职工人数75人,全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800万元(其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销售折让460万元),销售成本101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842万元(其中广告费390万元,三新技术开发费用96万元);管理费用4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万元);财务费用58万元(其中现金折扣19万元)。 (3)销售税金172万元(含增值税125万元)。 (4)营业外收入82万元,营业外支出49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9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7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48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支出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 要求:指出税务处理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A.20
B.30
C.40
D.50
A.b电子集团公司
B.c公司和d公司
C.c公司
D.d公司
案例分析题:
2001年6月12日,杨某与某酿酒厂签订买卖合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1800吨粮食白酒,并在江苏省无锡市销售白酒。当白酒快销售完时,杨某却被某市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局联合查处,以其销售的白酒的商标与国内某名牌白酒注册商标极其相似,属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侵犯为由,罚款8000元,杨某对余下的白酒换商标后折价卖出。酿酒厂多次找杨某结算酒款未果,遂于2002年11月,起诉杨某,要求给付剩余的酒款。2003年2月,法院判决:(1) 2001年签订的购销合同无效,双方相互返还财产;(2)鉴于应当返还的财产已经销售或使用,杨某在某市被处的罚款和削价损失8840元由酿酒厂承担;(3)杨某在判决书下达后10日内应给付酿酒厂粮食白酒余款67160元。2003年4月,杨某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到国税稽查局举报酿酒厂销售白酒偷税。国税稽查局调查确认:酿酒厂当时销售的该批白酒没有在纳税申报表上反映,构成偷逃增值税1262.56元、消费税56774.36元。税务机关除责令酿酒厂补缴税款外,还对酿酒厂处以偷税额1倍的罚款。
1.实质课税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2.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范围?
3.合同无效,税款是否必须返还?
4.关于实质课税原则,你认为是否应当被法律确认?
A.34.44
B.38.94
C.45.92
D.11.92
A.51.92
B.45.92
C.11.92
D.4.08
A.33
B.37.5
C.25
D.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