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事变更规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规则。根据以上定义,情事变更的适用条件为( )。
A.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B.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C.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D.继续履行显失公平
A.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B.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C.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D.继续履行显失公平
A.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法院裁决变更合同
B.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
C.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D.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E.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A.错误
B.正确
A.借款合同一经成立不得变更
B.借款合同的变更需贷款人同意
C.借款合同的变更需由借款人提出申请
D.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A.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为无效
B.合伙企业成立有效,房屋抵押合同无效
C.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为有效
D.合伙企业成立无效,房屋抵押合同有效
A.正确
B.错误
A、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B、履行主体应适当
C、债务人可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
D、在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变更合同
甲、乙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丌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1年5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后,乙企业董事发现,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企业补足差额;如果甲企业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2年3月,A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A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A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