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自诉乙犯侮辱罪。法院受理后,乙反诉甲诽谤罪。经法院审查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法院判处乙侮辱罪有期徒刑1年,判处甲诽谤罪有期徒刑1年。甲、乙二人不服,均以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应当是()
A.不得加重甲的刑罚
B.可以加重甲的刑罚
C.不得加重乙的刑罚
D.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A.不得加重甲的刑罚
B.可以加重甲的刑罚
C.不得加重乙的刑罚
D.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A、正确
B、错误
A、甲某犯破坏选举罪后,自动投案,但在投案以后又逃跑。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承认自己的罪行
B、甲某在犯敲诈勒索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后来又翻供,拒不认罪。直到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在庭审期间才又恢复原先如实的供述
C、某饭店老板甲某为了败坏丙某饭店的声誉,挤垮丙某的生意。便指使本店的伙计乙某往丙某的汤锅中投放老鼠药。结果造成多人中毒死亡。乙某见罪责难逃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说此次投毒是自己一人所为,与甲某无关,一人承担了案件的全部罪责
D、甲某因为盗窃银行时被当场抓获。在审问中,甲某又主动交代其行为
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
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
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问题:
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
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
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
A.D市法院
B.C市法院
C.B市法院
D.A市法院
A.给付之诉
B.确认之诉
C.形成之诉
D.变更之诉
A驳回甲的请求
B判决乙退还甲的3000元
C判决丙偿还甲的3000元
D由乙、丙共同偿还甲的3000元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告、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甲公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11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汀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朱能交付设备。冈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小能履行,以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同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