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某市国家税务局接到有关方面举报,举报某纳税企业有不缴税款行为,于是下发了税务检查通知书,
经过检查核实,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总额为287万元,而该企业在2008年度有多笔销售货款未入账,形成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为11.2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对上述企业的行为作出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经过检查核实,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总额为287万元,而该企业在2008年度有多笔销售货款未入账,形成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为11.2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对上述企业的行为作出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问:甲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 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 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13日-17日
B.14日-17日
C.12日-17日
A.3月11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购买乙公司5l%的股权,并于4月2日执行完毕
B.2月1日,发现2007年11月盘盈一批原材料尚未入账
C.4月2日,发现资产价格发生重大变化
D.4月2日,办理完毕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手续
E.3月10日,甲公司被法院判决败诉并要求支付赔款l000万元,对此项诉讼甲公司已于2007年年末确认预计负债800万元
2008年3月某夜,常某到某市解放路35号附近,遇到姜某骑一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价值1600元),经询问,得知该电动自行车为姜某刚刚盗窃所得。后姜某邀常某与其一起骑车离开,当车行至不远时,两人发现有车追赶而来。姜某遂停车与常某逃跑。在逃跑途中,被害人陈某将姜某抓住,常某见到陈某不松手,遂上前抱住陈某并用脚踢其,此时姜某捡起一条木棒打向陈某头部,致陈某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随后两人骑电动车逃跑,后常某与同案人姜某被抓获。 问题:该案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什么?
陈某(某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副处长)于2002年3月到一申请省发改委项目的公司考察时,在该公司举行的招待宴会上向公司经理提出借辆轿车用。公司经理为得到陈某在项目审批上的支持,马上让下属花18万元买了新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办好相关手续后送到陈手中。2003年,陈某到某市挂职副市长。配了公车,但没有将该车物归原主,而是转手给内弟吴某使用,直至2008年3月被纪委查处。 请问对陈某行为应如何定性并详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