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因地皮款和该组组长张某、会计计某发生纠纷,赵某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枣林派出所接到市局110的指令后,到达现场将赵某带到派出所值班室。当日下午约三四点钟,二组组长张某和会计计某及白河村副村长常某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该所值班室的套间里,常某与计某对原告头部等处进行了殴打,派出所工作人员未加以制止。后原告在派出所提出到医院看病,该所领导同意。赵某住院后,当日检查为右第5、6肋及左第11肋骨骨折。赵某以枣林派出所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国家应当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B.赵某应当向常某与计某等人要求民事赔偿
C.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宛城公安分局
D.赵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须以宛城公安分局先行处理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