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方投资者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投资的,注册会计师应验证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能生产我国急需的新
对外方投资者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投资的,注册会计师应验证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A.能生产我国急需的新产品
B.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
C.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对外方投资者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投资的,注册会计师应验证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A.能生产我国急需的新产品
B.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
C.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A.外国合作者收回投入企业的设备
B.外国合作者收回投入企业的技术
C.外国合作者分得较大比例的收益
D.外国合作者享有初期的全部利润
E.加速折旧
A.以文字图形表现的专有技术
B.以实物形式表现的专有技术
C.以口头形表现
D.以操作演示形式表现的专有技术
A.调高;调低
B.调低;调高
C.调高;调高
D.调低;调低
A、组织与指挥
B、施工准备
C、可行性研究
D、最终决策
A、30%
B、20%
C、35%
D、25%
A.指数化投资
B.阿尔法
C.资产配置
D.现金证券化
上海某仪表厂(下称中方)拟与韩国某实业公司(下称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80万美元,注册资本拟为200万美元,其中外方出资102万美元,占总股本的51%,中方出资98万美元,占总股本的49%。 (2)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次出资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折合为70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货币,为28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外方第一次出资为货币,为12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为90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 (3)合营的经营期限为20年。外方在税前先行回收投资,并约定合营期限届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 (4)该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拟以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人,任期3年;其中,外方委派3名董事并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在合资企业投资总额和股权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双方出资应作何调整? (2)合营各方分期缴付出资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该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该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该公司的董事的人数、任期、任职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