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
A.为了改变经营范围,公司打算修改公司章程
B.为了扩大经营,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
C.为了便于融资,公司打算变更公司形式
D.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公司打算与华宇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A.为了改变经营范围,公司打算修改公司章程
B.为了扩大经营,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
C.为了便于融资,公司打算变更公司形式
D.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公司打算与华宇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A.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监事会的成员中必须要有职工的代表,且不得少于1/3
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C.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可以有适当职工的代表
D.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只能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不允许章程进行特别约定;
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表决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只能在一定比例内行使表决权;
C、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可以特别约定;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乙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丌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1年5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后,乙企业董事发现,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企业补足差额;如果甲企业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2年3月,A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A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A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2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何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