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业有限公司在推销自产白酒的过程中,采取给付小礼品向相关酒店服务员兑取白酒盒盖的方式进行促销,被市工商局依法查处。以下有关此事的说法()正确。
A、该公司的做法属于合法促销手段
B、酒店服务员收取的是劳务佣金
C、该公司的做法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D、该公司的做法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A、该公司的做法属于合法促销手段
B、酒店服务员收取的是劳务佣金
C、该公司的做法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D、该公司的做法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A.6500
B. 10200
C. 10250
D. 11500
A.某酒厂销售自产的粮食白酒
B.某娱乐城随卡拉OK服务取得的销售啤酒收入
C.某拍卖行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
D.某企业生产邮票首日封取得的收入
A.使用自产酒精生产白酒
B.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C.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D.将自产白酒作为馈赠
华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白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另外,上月该公司还向农民收购药材一批,本月将收回的药材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 购进保健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 购进大豆一批,作为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 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4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5440元。另外,发生逾期押金收入 12870元。 (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 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 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3) 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4) 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5) 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华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白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另外,上月该公司还向农民收购药材一批,本月将收回的药材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保健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 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大豆一批,作为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4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5440元。另外,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A.法官不得参加有邪教性质的组织
B.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使用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
C.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
D.法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A.张某有权要求“芽台酒”生产厂家承担与知名商品相混淆行为的责任
B.李某有权要求“芽台酒”生产厂家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责任
C.茅台酒厂有权向法院直接起诉“芽台酒”生产厂家,要求其承担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责任
D.“芽台酒”生产厂家的行为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A.144
B.134.4
C.240
D.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