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9时40分,工作负责人李××带领带电作业人员樊××、刘××、陈××和赵××进行10kV平疃线3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1)作业人员樊××作业过程中摘下绝缘手套,违反配电《安规》9.2.6“带电作业过程中,禁止摘下绝缘防护用具”的规定。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员)李××监护不到位,违反配电《安规》3.3.12.2(5)“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规定。
(3)安全措施布置不完善,放电线夹遮蔽不严,违反配电《安规》9.2.7“对作业中可能触及的其他带电体及无法满足安全距离的接地体应采取绝缘遮蔽措施”的规定。
(4)本项工作虽为消缺工作,但已提前一天安排,不应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应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违反配电《安规》3.3.4“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