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1年10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要求法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10月21日。由于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因此收到了发文日为2012年2月29日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现李某欲恢复权利,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李某最迟应当在2012年5月15日办理恢复手续
B.李某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C.李某应当缴纳恢复费
D.李某应当在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的同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ABCD
A.李某最迟应当在2012年5月15日办理恢复手续
B.李某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C.李某应当缴纳恢复费
D.李某应当在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的同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ABCD
A.二审法院于2013年2月1日当庭判决解除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3月1日,张某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B.二审法院于2010年6月1日判决张某赔偿李某2万元。2011年10月5日,张某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未经质证为由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C.上级检察机关于2010年10月对2005年5月下级法院所作的终审判决提起抗诉
D.上级法院于2010年10月对2005年5月下级法院所作的终审判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
甲公司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资料见表8-4:
表8-4 甲公司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资料 | |
产品名称 | 销售收入(单位:元) |
A产品 | 38652862 |
B产品 | 16752368 |
C产品 | 9763529 |
D产品 | 4357871 |
合计 | 69526630 |
注册会计师李军于2011年1月20日完成了对其的测试,无调整事项。请你代注册会计师李军编制营业收入审定表(见表8-5)(索引号为SA1,复核人为注册会计师张梅,复核日期为2011年1月21日)。
A.根据优先权原则李某可以获得该专利
B.由于李某的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因此应驳回双方申请
C.由于此项权利为国外优先权,因此李某不享有此优先权
D.由于李某未提交声明文件,因此不享有优先权待遇
A.甲
B.乙
C.甲和乙共同共有
D.甲和乙按份共有
2010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城公可”)。 2010年10月,长城公司联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设立了日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公司”)。 日照公司于2011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1年2月15日,长城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渊整方案。决议通过后,持有长城公司15%股权的股东王某对利润分配数额有异议,要求企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要求董事会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再次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遭到公司拒绝。之后,王某以利润分配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为由,要求长城公司收购王某在公司的股权。据了解,长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按照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 2011年2月底,长城公司单独投资设立了广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发公司”)。 2011年3月,日照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聘请N证券公司为承销机构。N证券公司了解到:日照公司净资产为1.2亿元; 2011年日照公司首次发行2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债券本息已全部支付。同月,日照公司拟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5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但小披露公司监事持股情况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1年4月,日照公司拟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利润分配实行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份一同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长城公司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做出决定?
李某曾任某环境研究保护所(以下简称环保所)的工程师,专门负责室内空气净化研究工作,2008年10月退休。2010年5月,李某利用过去工作中积累的资料,研究出“室内空气净化器”,在甲商场实验使用,效果极佳。2011年2月,李某将该净化器以个人名义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经李某同意,甲商场在李某的指导下制造了5台净化器,分别放在每个楼层试用,并准备进一步组织生产。2011年12月10日,李某的专利获得批准并公告。
环保所得知消息后,以李某开发研究的新技术是使用其工作期间积累的资料完成的,应属于职务发明为由,向专利局提出撤销李某专利权的请求。甲商场也提出,李某在本商场进行试验,利用了单位的设备和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该专利技术应由甲商场和李某共有。李某辩称,净化器的构思在试验前早已独立成型,已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虽然在甲商场进行一些试验,但主要是利用非正常工作时间,且商场也未主动提供任何帮助。请问:
A.小驴应归田某所有,因为毛驴的所有权属于田某,其孳息也应归田某
B.小驴应归田某、李某共有,因为小驴是在租用期间生下的
C.小驴应归李某所有,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成立时就完成了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D.小驴应归田某所有,因为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孳息也不转移
A.2002年12月12日零时
B.2002年12月13日零时
C.2002年12月20日零时
D.2002年12月21日零时
A.2008年4月,张某在一次登山过程中,发生雪崩,张某自此失踪,经多方查找没有找到,经有关机关证明,由于此次雪崩规模很大,张某不可能生存,2008年12月张某的亲友申请宣告其死亡
B.王某在2008年7月地震时失踪,2011年6月,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C.李某出国留学,自1997年10月起无音信,2001年9月,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D.赵某自小走失,20年后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该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其在甲公司的债权总额(贷款额及利息)共计4896·2万元,以该公司的一座办公楼和一处库房作抵押,两处房产实际拍卖价值为3500万元。
甲公司破产案件终结后3个月内,有债权人向法院提供材料证明:
(1)甲公司总经理李某于2011年1月12日向乙公司王经理支付了一笔本应于5月12日到期的货款,数额为85万元;
(2)甲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向丙公司支付货款96万元,这批货款的到期日为2011年5月10日;
(3)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2011年3月18日判决生效,要求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50万元,甲公司在丁公司未自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动放弃对其的债权。
要求: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题:
法院决定成立管理人接管甲公司的决定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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