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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建筑公司中标了一个房建工程,该工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自拌C30混凝土,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双坡屋面,防水材料为3厚SBS防水卷材,外墙为玻璃幕墙。生产技术科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一层混凝土浇捣时,项目部针对现场自拌混凝土容易出现强度等级不够的质量通病,制定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一层楼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质检人员发现木工班组不按规定拆模。该单位工程的临时供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的规定。

A.采用二级配电系统

B.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C.采用一级漏电保护系统

D.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E.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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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建筑公司中标了一个房建工程,该工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自拌C30混凝土,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双坡屋面,防水材料为3厚SBS防水卷材,外墙为玻璃幕墙。生产技术科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一层混凝土浇捣时,项目部针对现场自拌混凝土容易出现强度等级不够的质量通病,制定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一层楼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质检人员发现木工班组不按规定拆模。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下列要求正确的是()。

A.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B.安排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C.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D.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E.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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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背景材料: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商住楼工程,地下3层,地上20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共51296m2。该工程基坑土方开挖深度15m,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制了基坑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题意,结合材料的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规定,该工程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

A.不少于1人

B.不少于2人

C.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需理人员

D.不少于5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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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某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2013年有关业务如下; (1)1月份,房地产各公司招标建商品房,甲建筑公司中标承建A地和B地两项商品房建筑工程,工程价款分别为5000万元和3000万元。甲建筑公司将部分B地商品房建筑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价款1820万元。 (2)3月份.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出租写字楼协议,租金收入20万元/月.从4月份起,租期2年,房地产公司3月份预收2013年的租金180万元。 (3)8月份,B地商品房工程完工,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甲建筑公司将其自建的市场价格为1600万元的一栋商品房(建筑成本1200万元)抵顶应付乙建筑公司的工程价款。另外支付其银行存款220万元;乙建筑公司将该栋商品房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850万元。 (4)9月份,A地商品房工程完工,房地产公司与甲建筑公司进行A、B两地的商品房工程价款结算。房地产公司用其市场价格为3000万元尚未开发的土地(2010年以受让方式取得,支付土地出让金1200万元)抵顶工程价款。另支付其银行存款5000万元。 (5)10月份,房地产公司自建商品房250000平方米,工程成本2350元/平方米,售价5600元/平方米。当月销售自建商品房150000平方米;将2000平方米自建商品房无偿赠送给某单位。向C公司投资8000平方米的自建商品房。占C公司股份的10%。 (6)10月份,为改善办公条件.房地产公司将1500平方米的自建商品房装修后用作公司办公楼;将本单位的旧办公楼出售,取得销售收入480万元,该办公楼于2005年购进,购进价格400万元。 (7)11月份,房地产公司销售由甲建筑公司建造的商品房的45%,取得销售收入3200万元.销售乙建筑公司建造的商品房的75%,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已知: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房地产公司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万元。

A.1215.22

B.1279.18

C.1291.17

D.1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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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某建筑公司与业主招投标合同案例 [一审情况] 1. 一审诉辩主张 (1)原告诉称:1997年3月10日我公司中标被告

某建筑公司与业主招投标合同案例

[一审情况]

1. 一审诉辩主张

(1)原告诉称:1997年3月10日我公司中标被告广安县农工商公司综合楼工程,并按约定履行了中标单位的义务。为准备该综合楼工程的修建,我公司已订立两份购销合同,并分别缴纳了定金、保证金。现被告以自建该综合楼工程为由,违反招标合同约定,给我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予赔偿,并双倍返还保证金2000元和资料费300元。

(2)被告辩称:我公司与原告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只形成初评中标关系,双方并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原告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权要求我方赔偿损失。

2. 一审事实和证据

四川省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广安县农二[商公司因修建双降解塑料厂综合楼,根据有关规定,广安县农工商公司将工程投标者须知、工程地址及现场条件、工程承包范围、方式、工期要求、工程技术要求、其他说明事项等编写了《施工招标综合说明书》,并对外张贴招标公告。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领取了施工招标说明书,交纳资料费300元和招标保证金1000元参加了该工程投标。1997年3月10日,该工程招标小组在招标大会上宣布: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中标广安县农工商公司综合楼工程。次日观塘建筑公司为中标工程与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购钢材合同,并交纳定金5万元;与侯晓俊签订了一份订购木材合同,并交保证金2万元。同日,观塘建筑公司按招标公告要求,向广安县农工商公司交纳工程保证金时,农工商公司以工程自建为由拒收。同月16日,观塘建筑公司进入施工现场搭建工棚,支出工人工资、拉运材料等费用9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农工商公司编写的《施工招标综合说明书》。

(2)观塘建筑公司与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签订的订购钢材合同。

(3)观塘建筑公司与侯晓俊签订的订购木材合同。

(4)广建招[1997]字第08号关于“综合楼由观塘建筑公司承包,不存在自建的问题”的批复等证据。

3. 一审判案理由

四川省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观塘建筑公司依照招投标程序取得承建农工商公司综合楼中标资格,应属有效。观塘建筑公司为中标工程必需的钢材、木材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并缴纳定金和保证金,其行为是基于中标资格的产生,与中标存在直接联系,观塘建筑公司的中标资格未取消,承建农工商公司综合楼工程按规定应当发生。观塘建筑公司因农工商公司不履行招标单位义务致订购钢材、木材合同不能履行,其定金、保证金等经济损失应由农工商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观塘建筑公司负次要责任。

4. 一审定案结论

四川省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1)广安县农工商公司返还四川省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资料费300元、招标保证金2000元。

(2)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进场施工的材料、搭建工棚、工人工资等经济损失900元及为中标工程订购钢材、木材等经济损失70000元,共计70900元,由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承担13570元,由广安县农工商公司承担57330元。

案件受理费15000元,其他诉讼费2000元,共计17080元,由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承担3400元,由四川省广安县农工商公司承担13600元。

[二审诉辩主张]

1. 一审判决后,四川省广安县农工商公司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主要理由是:农工商公司在修建双解塑料厂时,搭建综合楼工程,并对该两项工程同时进行了招标,后经农业银行检查认为其违反了贷款用途,农工商公司迫于自己不可抗拒的事由作出了停建综合楼工程的决定,一审将此认定为农工商公司自建综合楼不妥;中标通知书是确定中标单位的法定文件,观塘建筑公司在未接到中标通知书,更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就与他人签订工程备料合同,属盲目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与农工商公司无关;1997年3月11日下午,农工商公司立即电话通知观塘建筑公司综合楼停建,次日上午,观塘建筑公司派员到农工商公司交纳工程保证金,农工商公司拒收保证金,并再次告之了综合楼停建的情况,此后,观塘建筑公司又与他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定金和保证金,故意制造重大损失,应自行承担;经向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了解,该公司未与建筑公司签订过购销钢材合同,更未收取定金,故购销钢材的定金损失属观塘建筑公司虚构,且该合同约定的钢材总量是综合楼工程用钢量的2.03倍;1997年3月16日,观塘建筑公司已明知综合楼停建,其强行进场搭建工棚造成的损失,与农工商公司无关;本案实际标的额仅7万余元,一审法院收取15000元案件受理费不妥。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2. 观塘建筑公司辩称:农工商公司在招标大会上宣布观塘建筑公司中标综合楼工程,双方的合同关系基本成立,观塘建筑公司基于取得了中标资格,为工程与他人签订了备料合同,并交付了定金和保证金,因农工商公司以自建为由,拒绝与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导致备料合同无法履行,所交付的定金不能收回,造成损失,农工商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观塘建筑公司与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签订的购销钢材合同,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的经理并不知道,故农工商公司的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经理的证词否定观塘建筑公司与广安地区日杂建材分公司签订购销钢材合同的事实缺乏依据,原审处理正确,应予维持。

[二审事实和证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3月3日,农工商公司编写了农工商公司双降解塑料厂厂房、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综合说明书,并对外张贴招标公告。3月8日,观塘建筑公司在农工商公司领取了施工招标说明书,并交纳300元资料费和1000元招标保证金,参加了该工程投标。3月10日,召开决标大会,经由农工商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广安县乡镇企业局、广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公室、广安县纪委、监察局组成的招标小组评定:观塘建筑公司以综合得分第一名取得综合楼中标资格。3月12日,观塘建筑公司与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日杂建材分公司签订购销钢材合同,约定:观塘建材分公司于1997年3月25日—5月10日供应建筑公司钢材85.5吨,建筑公司预付定金5万元。与侯晓俊签订木材购销合同,约定:侯晓俊为观塘建筑公司承建农工商公司的综合楼工程,供应木材,观塘建筑公司向侯晓俊交纳合同定金5万元和保证金2万元,建材分公司和侯晓俊向观塘建筑公司出具了收条。同时,观塘建筑公司按照招标说明书要求向农工商公司交纳工程保证金5万元,农工商公司以自建综合楼为由拒收该保证金。3月13日,广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公室向观塘建筑公司签发了农工商公司综合楼工程中标通知书。3月16日,观塘建筑公司进入施工现场搭建工棚,遭到农工商公司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后经当地公安机关解决,得以平息。观塘建筑公司为此支付工人工资、拉运材料等费用900元。农工商公司以综合楼停建为由,拒绝与观塘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酿成纠纷,观塘建筑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农工商公司双倍返还招标合同保证金5万元,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二审查明的证据与一审相同。

[二审判案理由]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农工商公司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程序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观塘建筑公司由此取得的中标资格应受法律保护,农工商公司以该工程停建为由,拒绝与观塘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酿成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承担向观塘建筑公司返还资料费和双倍返还招标保证金的民事责任。为修建本案所涉工程需要,观塘建筑公司与广安地区日杂废旧公司日杂建材分公司、侯晓俊签约订货而形成的合同关系属另一民事法律关系,现尚未经法律程序确认,观塘建筑公司为履行该合同所支付的定金和保证金是否已为当然损失尚未明确,观塘建筑公司即在本案中径行提起请求农工商公司赔偿该定金和保证金损失的诉讼,其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建筑公司应在损失依法确定后,另案起诉。观塘建筑公司在已知农工商公司决定停建综合楼工程后,仍强行进场搭建工棚,对由此扩大的经济损失,农工商公司没有过错,应由观塘建筑公司自行承担,农工商公司就此提出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二审定案结论]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1)撤销四川省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7]广中法经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

(2)广安县农工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资料费300元、招标保证金2000元。

(3)驳回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7010元,其他诉讼费2000元,共计9010元,由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承担2703元,广安县农工商公司承担6307元;第二审案件受理费7010元,其他诉讼费1000元,共计8010元,由广安县观塘建筑公司承担2403元,广安县农工商公司承担5607元。

结合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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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2007年6月11日,某建筑公司中标一大学图书馆施工工程,中标价8000万元人民币,16日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并进行了备案,此后,7月1日建设单位提出重新签订施工合同,要求合同价为7000万元,建筑公司为获得该项目,违心同意。则()。

A.属于阴阳合同,第二个合同无效

B.因第二个合同对第一个合同进行了修改,所以效力高于第一个合同

C.竣工结算时应该以中标合同价为依据

D.第二个合同的效力待定

E.建筑公司采用不合理低价中标,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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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某独立建造的餐饮建筑,地上6层,每层建筑高度为4m,每层建筑面积为500㎡,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内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的最低标准配置了相应的消防设施。该建筑房间内任一点到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m

A.15

B.20

C.22

D.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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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上建二层楼一栋,并将该房卖给了王某,王某又将房卖给了吴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土地上建筑的处罚决定。吴某不服,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以下有关复议申请当事人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应该追加胡某为复议申请人

B.王某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不能参加到复议中

C.王某和胡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

D.王某、吴某和胡某都可以成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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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背景资料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

背景资料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米变更为4.8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预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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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建筑公司以16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
写字楼的装饰工程以7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要求计算营业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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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某建筑公司2003年2月承包一建筑工程,工程总价款8000万元。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规定,工程所需要的4500万元的建筑材料由发包方负责采购,2003年6月,该建筑公司又将此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个建筑队,分包工程造价2000万元,计算该建筑公司应该缴纳的印花税税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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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某建筑设计院中标后对一建筑工程项目负责设计,而未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承包,则对其取自于该工程的收入征收营业税时,适用的税目应为( )。

A.建筑业——建筑

B.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

C.服务业——代理服务

D.服务业——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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