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西方奴隶制国家,特别是在希腊、罗马,建立在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土地私有制代替了土地公有制,其法律制度具有“私法奴隶制”的特点。
B.东方奴隶制国家,无论是阿拉伯、波斯、印度还是中国,则不存在土地私有。故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法律制度多表现为规定不同等级的行政隶属关系的“礼”、“刑”的发达,重刑轻民。
C.西方封建国家教权与皇权对立,于此相适应形成了教会法与世俗法的二元论。
D.东方封建国家,特别在中国,皇权至高无上,不受任何权力约束,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形成过具有相互抗衡的管辖权的多元法律制度的局面。
A.“郡县”优于“封建”
B.“郡县”和“封建”都有其合理性
C.“封建”优于“郡县”
D.“郡县”和“封建”矛盾无法调和
A.和其他节点企业是靠某种共同利益暂时维系在一起;
B.与所有参与企业的之间不存在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C.和其他节点企业形成的特殊组织不存在真正的组织机构和严格的等级制度;
D.是整个供应链的盟主。
E.与所有参与企业的之间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