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 > 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切换分类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被发价人对发价人的发价进行了非实质性的改动,发价人应当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通知被发价人表示反对,否则,被发价人的答复()。 2022-12-09 汇付通常适用于哪些范围?() 2022-12-09 我国确认投资所得项目的来源地的原则是()。 2022-12-09 国际税法的宗旨就是要实现对跨国纳税人征税的()。 2022-12-09 中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你方5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2022-12-09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的实践进一步确认了特殊差别待遇构成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例外。() 2022-12-09 成为奥地利、日本以及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诸国商事立法蓝本的是()。 2022-12-09 托收的当事人包括()。 2022-12-09 常见的国际融资的形式主要包括()。 2022-12-09 第一次亚非会议召开地点是()。 2022-12-09 < 123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