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系三兄妹。2010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由甲居住。2011年1月,甲持房屋广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11年9月,甲将该房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12年3月,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二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二人所有。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A.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
B.即为终止
C.对乙继续有效
D.仍对甲继续有效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川房,舣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6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09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卖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09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5000元。2009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座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0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南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5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1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A.甲、丙买卖有效,乙应当搬出该房
B.甲、丙买卖有效,但乙有权继续居住
C.甲、丙买卖无效,丙不能取得所有权
D.甲、丙买卖合同无效,乙有权继续居住
A、乙有权将租赁物出质给丙
B、乙无权将租赁物出质给丙
C、丙对该租赁物享有质权
D、丙对该租赁物不享有质权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甲应当向乙支付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A.30个工作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A.保险合同
B.借款合同
C.抵押合同
D.评估合同
A甲与银行的抵押合同无效
B银行对两辆轿车的抵押权不成立
C银行不能对依兰特轿车行使抵押权
D如果银行实现抵押权将奇瑞QQ汽车变卖,买受人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A、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B、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C、丙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承租权
D、甲有权要求丙搬出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