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自有房屋一幢赠与乙,在办理完产权登记后,二人在酒宴上发生冲突。甲被乙用酒瓶砸中后脑勺,致智力障碍,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则( )。
A.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项赠与
B.赠与财产已交付,不可再行撤销
C.撤销权的行使,应在甲之法定代理人得知此事后六个月内为之
D.该项赠与,仅甲有权撤销,他人不得为之
A.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项赠与
B.赠与财产已交付,不可再行撤销
C.撤销权的行使,应在甲之法定代理人得知此事后六个月内为之
D.该项赠与,仅甲有权撤销,他人不得为之
A.因未登记而不成立
B.符合一般质权无需登记的规定,有效成立
C.因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而无效
D.有效成立,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A.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
B.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C.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土地使用证上作变更记载
D.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更换土地使用证
甲、乙、丙系三兄妹。2010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由甲居住。2011年1月,甲持房屋广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11年9月,甲将该房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12年3月,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二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二人所有。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川房,舣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6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09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卖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09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5000元。2009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座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0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南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5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1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A.将别墅出售给丁
B.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将别墅抵押给丁
D.在乙、丙均不愿购买其份额时,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甲应当向乙支付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A.双方协议处理,达不成协议的,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B.归甲所有
C.甲、乙平均分配
D.甲拥有房子产权的2/3,乙拥有房子产权的1/3
A、甲卖给乙两间房屋,乙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B、甲以自己的两间房屋为抵押物向乙借款,乙自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时起取得该抵押权
C、甲继承其父母作为遗产的两间房屋,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甲自建两间房,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